


工程预算审查结算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根据经过多部门竣工验收而终确认的工程量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审查结算工程量的计算。工程量计算的是否准确直接影响着分包工程的计价。因此,在审查工作量时应正确划分项目,按照施工图的设计说明和 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实事求是的反映真实工程量。审查定额子目套用和费率计取的正确性。首先,检查子目列项的名称、规格、计量单位与地区估价表是否一致,定额换算是否准确;其次,查看定额所列工程内容,检查套用的定额是否重复、高套或错套。审查取费标准或综合单价及费率与分包工程合同价格条款约定是否相符,综合费率是否准确,综合单价是否正确,套用综合单价的工程内容是否重复、交叉、错列。
工程预算计价的依据
1)工程预算定额:A预算定额B概算定额;
2)造价指标:A概算指标;B投资估算指标;C万元指标;
3)取费定额:A其他直接费定额;B现场经费定额;C间接费定额;D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E建筑安装工程计划利润率;
4)工期定额:A建设工期;B施工工期;
5)基础单价:A劳动力的单位价格:B材料单位价格;C施工机械台班单价;D设备费单价;
6)工程预算指数
工程预算计量原则
(1)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得计量;
(2)按合同文件所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计量;
(3)按监理工程师同意的计量方法计量。
工程预算计量时监理工程师审查的主要附件:
(1)《中间计量表》
(2)《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
(3)《检验申请批复单》及有关自检材料
(4)工程质量检验表及|考试|大|一级建造师|有关的质量评定意见
竣工验收资料(由建设单位按单位工程立卷)文件材料(1)工程质量验收申请;(2)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3)单位(子单位)工程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4)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5)工程质量评估报告;(6)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工程预算竣工决算审计依据《审计法》和审计署发《基本建设竣工决算审计工作要求》进行,基建审计内容为(1)竣工决算编制依据;(2)项目建设及概(预)算执行情况;(3)建设成本;(4)交付使用资产;(5)尾工工程;(6)结余资金;(7)基建收人;(8)投资包干结余;(9)投资效益评价。主要根据 的审计法和相关规定,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主要审查概(预)算在执行中是否超支,超支原因,有无隐匿资金;隐瞒或截留基建收人和投资包干结余、以及以投资包干结余名义分基建投资之类的违纪行为等等。





